建筑垃圾处理

  • 【生产能力】
    70-450t/h
  • 【应用范围】
    建筑垃圾、矿山、土方工程
  • 建筑垃圾与资源只有一个再利用的距离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是个综合性工程,要从制度建设、源头控制、技术研究、观念改变等方面着手,逐步建

“建筑垃圾”与“资源”只有一个“再利用”的距离

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一栋栋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但由此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反而“流浪”在道路两旁、外郊荒地等公共区域,被戏称为大都市里的“流浪儿”!,如何“安置”这些“流浪儿”是目前城市发展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建筑垃圾包括混凝土块、渣土、碎石块、废砂浆、沥青块、泥浆等,统计结果表明,废弃混凝土约占48.35 %,废砖石块约占37.42 %,仅这两种废弃物即占建筑垃圾的85. 77 %。因此,它们成了资源置换的一大突破口,也是再生骨料的核心部分。

 

履带式移动站处理建筑垃圾的优势分析

1,投资成本低:首先,使用可以方便移动的整机可省去一大笔基建投资和原料输送费用,其次,该设备功能强大,相当于一条可移动的破碎筛分生产线,而且移动极为方便,因为不需要安装和固定,可以用专用拖车拖至工况极为复杂的工地直接投入生产,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履带式移动站的检修、维护成本低,在没有市电的环境下可以使用柴油作为动力投入生产,灵活方便。

2,投资前景广阔:履带式移动站处理建筑垃圾在国内许多城市已得到推广使用,契合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实现民生和经济消息双丰收,是目前处理建筑垃圾比较有效的方法,整台设备集智能化、环保化、高效化于一体,可实现自由转场、折叠、翻转作业,适合处理建筑垃圾这类分散性强的物料,并且该设备也可以提供租赁服务,设备流动性保值率都很高,投资前景非常好。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全国多个地区尤其是一线城市陆续出台了建筑垃圾处理的鼓励性或者强制性政策,市场需求空间巨大。

深圳市:享受税收减免、信贷、供电价格等优惠。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供电价格等方面的优惠,从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其所从事的项目可依法申请认定高新技术项目。经认定的,在税收、土地等方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优惠。

上海市:予以适当补贴并鼓励优先使用资源化利用产品。 上海市对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予以适当补贴,实行建筑垃圾跨区处置综合补偿制度。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明确产品使用的范围、比例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

河南省:以奖代补、贷款贴息。 到2020年,河南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市、区)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山东省: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经济杠杆。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经济杠杆支持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能够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应采购/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湖北省:特许经营政策 促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近年来,湖北相继出台多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回收处理等特许经营政策,鼓励和支持湖北省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如: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资源化处理,或是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政府采购目录,在工程建设中优先推广使用等,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实现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共赢发展。

陕西省: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 加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陕西西安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安十三五期间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规划,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政策措施(一)实行特许经营管理;(二)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三)执行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四)推广使用拆迁垃圾再生产品;(五)加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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